安徽省人才:檔案材料收集歸檔須知(zhī)
浏覽次數:456 發布時間:2019.7.31
凡人事檔案委托省人才服務中(zhōng) 心管理的代理人員(yuán)和代理單位,需及時将代理期間形成的人事檔案材料送交省人才服務中(zhōng) 心檔案室歸檔。
一(yī)、歸檔範圍
(一(yī))履曆材料;
(二)自傳材料;
(三)鑒定、考核、考 察材料;
(四)學曆和評聘專 業技 術職務材料(包括學曆、學位、學績、培訓結業成績表和評聘專 業技 術職務、考績、審批材料);
(五)政治曆史情況的審查材料(包括甄别、複查材料和依據材料,黨籍、參加工(gōng)作時間等問題的審查材料);
(六)參加中(zhōng)國共 産黨、共青團及民 主黨派的材料;
(七)獎勵材料(包括科學技 術和業務獎勵、英雄模範先 進事迹);
(八)處分(fēn)材料(包括甄别、複查材料,免于處分(fēn)的處理意見);
(九)錄用、任免、聘用、轉業、工(gōng)資(zī)、待遇、出國、退(離(lí))休、退職材料及各代表會代表登記表等材料;
(十)其他可供組織上參考的材料(包括人事争議仲裁裁決書(shū)(調解書(shū)),婚育材料等)。
其中(zhōng)代理人員(yuán)《就業報到證》(指改派至我(wǒ)(wǒ)中(zhōng) 心的《報到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錄用員(yuán)工(gōng)登記表》、《初定專 業技 術職務任職資(zī)格審批表》、《專 業技 術職務任職資(zī)格評審表》、各資(zī)格考試合格登記表、改(認定)姓名等身 份信息的相關材料等重要的檔案材料,應及時歸檔。
二、歸檔要求
(一(yī))代理單位須按照有關規定規範制作人事檔案材料。歸檔材料須真實、完整,文字清楚有形成材料的日期,須加蓋單位公章。
(二)歸檔材料一(yī)般應當爲原件。證書(shū)、證件等情況需用複印件存檔的,須注明複制時間,并加蓋材料制作單位公章或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公章。
(三)檔案材料應在形成之日起一(yī)個月内按要求及時歸檔。本人送交檔案材料需攜帶本人身 份證,單位送交檔案材料須攜帶《歸檔材料交接清單》。歸檔材料如有證書(shū)類材料需出具相應證書(shū)原件,經核實後現場退還單位或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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