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才:檔案轉入、調出指南(nán)
浏覽次數:32 發布時間:2019.8.5
一(yī)、檔案轉入
與市人才服務中(zhōng)心建立人事代理關系的單位或個人,檔案不在市人才服務中(zhōng)心的,由單位或個人提出申請,檔案轉入市人才服務中(zhōng)心進行管理。
所需材料:
單位委托代理轉入檔案需提供:
1.人事關系及檔案管理合同書(shū);
2.勞動合同原件(備過案);
3.員(yuán)工(gōng)個人檔案。
個人委托代理轉入檔案需提供:
1.個人昆明市獨立戶口本原件、身份證原件;
2.人事檔案及其他相關材料;
單位或個人委托代理,須由市人才中(zhōng)心出具調檔函轉入檔案的請提供檔案所在地的詳細名稱及地址。
辦理流程:
1.符合檔案轉入條件的,由單位或個人提出申請,帶齊材料至市人才服務中(zhōng)心開(kāi)具接收函;
2.委托單位或個人聯系檔案保管方辦理轉出手續,将檔案轉入市人才服務中(zhōng)心管理。
二、檔案調出
檔案在我(wǒ)(wǒ)單位管理的人員(yuán),因考研、就業等原因需将檔案轉出,審核合格的提供檔案轉出所需材料後可将檔案調出。
所需材料:
1.具備檔案保管資(zī)質單位出具的調檔函(檔案保管資(zī)質證明材料爲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複印件、國有類型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國資(zī)委批複複印件等,均需加蓋公章);
2.本人身份證原件;
3.人事代理協議書(shū)原件(個人)、人事關系及檔案管理合同書(shū)原件(單位);
4.與委托人事代理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原件(單位);
5.檔案接收單位的詳細名稱地址郵編聯系方式等信息;
6.委托他人辦理還需提供委托書(shū)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7.跨省轉檔原則上由當地縣級以上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出具調檔函。
辦理流程:
1.托管單位人事專員(yuán)、本人或委托人按照檔案調出所需材料備齊資(zī)料至市人才服務中(zhōng)心辦理;
2.經審查可以調出的,結清檔案管理費(fèi)(2015年前),終止人事代理協議;
3.登記提檔人詳細信息後,轉檔人提供檔案接收單位的詳細地址,通過機要轉遞到接收單位;
4.返回接收單位簽收、蓋章的“轉遞檔案材料通知(zhī)單”回執;
5.轉檔人應查實檔案是否轉到接收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