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才:關于檔案材料收集須知(zhī)
浏覽次數:156 發布時間:2019.8.5
完整的人事檔案包括:
1、履曆材料;2、自傳材料;3、鑒定、考核、考察材料;4、學曆和評聘專業技術職務材料;5、政審材料;6、參加黨、團及民主黨派材料;7、獎勵材料;8、處分(fēn)材料;9、錄用、任免、聘用、轉業、工(gōng)資(zī)、待遇、出國、退(離(lí))休、退職材料及各種代表會代表登記表等材料;10、其他可供組織參考的材料。
代理單位和個人應及時将形成的上述歸檔材料送交檔案管理科,由工(gōng)作人員(yuán)審核後一(yī)周内歸入本人檔案。
歸檔材料與原檔案材料相矛盾或手續不全的,應予退回、銷毀或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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