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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才:人事代理檔案管理服務辦事指南(nán)
20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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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人事檔案在自治區人力資(zī)源市場、或拟将人事檔案存放(fàng)在自治區人力資(zī)源市場的流動人員(yuán)、畢業生(shēng)等可申請。 辦理材料:人事代理協議、個人身份證明、其他單位開(kāi)具有的調檔函等 (一(yī))檔案調入自治區人力資(zī)源市場的程序。 1.持自治區人力資(zī)源市場開(kāi)具的調檔函(商(shāng)調函)到檔案所在地辦理調檔手續; 2.原管檔單位将檔案嚴密包封後,通過機要交通或派專人送至人事代理部; 3.經代理部審核,确認檔案材料完整、齊全、真實後,編制檔案号,錄入進庫; 4.簽署《人事代理協議》; 5.經審核檔案材料不完整的暫不建檔,持人力資(zī)源市場人事代理部簽發的《檔案審核材料反饋單》到出檔案單位補齊檔案材料。檔案材料需在《檔案審核材料反饋單》簽發之日起30日内補齊,逾期退回發檔單位。 對轉入自治區人力資(zī)源市場檔案的......